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领军人才住房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的公示
- 来源:深圳品标
- 发布日期:2024-05-21
- 访问量:1177 次
- 所属栏目:商标

截至2024年4月29日,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完成了2024年第一季度领军人才住房补贴受理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有关规定,经初步核查,14位人才符合住房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及网址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二、申请和发放条件
(一)购房补贴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仍在有效期内;
2.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3.申请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4.申请人(配偶)已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2015年后新受理的,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
5.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具有深圳户籍。
(二)租房补贴申请人须符合上述1、2、3项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的条件。2015年后新受理的,申请人还应当符合上述第5项条件。
三、投诉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及领军人才住房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反映。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电话:0755-82237034。
咨询电话:0755-88601405。
四、特别提示
(一)申请人人才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到期第二个月停发住房补贴。人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期末评估合格的,可以申请续发补贴余额。
(二)申请人离职的,离职当月停发住房补贴。申请人被我市新用人单位录用后,可以由新单位申请续发补贴余额。
(三)申请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上述电话了解具体情况。需要申请复核的,请在公示期间通过邮寄送达方式向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出书面申请。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附二楼。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24年5月20日
附件:2024年第一季度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领军人才住房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pdf
品为创新致力于在标准认证及知识产权领域提供一体化专业解决方案;依托品为创新检验认证(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品为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信恒检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华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专业机构,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科技创新服务。采用互联网+模式,专注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管理、管理体系认证、产品检测认证、企业社会责任(BSCI审核辅导、反恐审核辅导、沃尔玛审厂等)、高企认定、资金补贴、资质办理等企业综合科技创新业务;为科创企业提供最优质、便捷、高效的企业服务,为企业创造价值。
服务领域:
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QCO80000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理体/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体系/CCC强制性产品认证/BSCI企业社会责任/GB/T29490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高企认定/专精特新认定/知识产权服务/AAA信用评级等。
